作為廣大黨員普遍遵守的一種行為規(guī)則,黨的紀律始終與黨的事業(yè)相伴相隨,并隨著黨的事業(yè)發(fā)展而發(fā)展、變化,完善、規(guī)范。2015年10月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首次將黨的紀律整合為“六大紀律”,2017年黨的十九大首次將“六大紀律”寫入黨章。2023年12月對《條例》的修訂沿用“六大紀律”提法,并做了充實完善。
“六大紀律”即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,是《條例》的重要部分,也是我們要重點學習把握、逐條對照檢查的內容。《條例》從第六章到第十一章,從第49條到154條,總共106條,具體規(guī)定了所有違反黨的紀律的情形。我們應深刻認識到,這106條既是對黨員干部的警示和約束,也是幫助和保護。黨紀是黨員干部最堅強的后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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